1天19对夫妻登记离婚 春季成结婚离婚双高峰季
水母网4月12日讯(YMG记者 方春明报道 )“今天忙溜溜一天,连倒杯水和上趟厕所的工夫都没有,到下班前,一天内一共办理了19对离婚登记。”昨天,在烟台芝罘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里,办理离婚的登记
员说,每年到了这个时候,与登记结婚常见的火爆相映照的是,前来离婚登记的也人来人往像“赶集”。
好日子扎堆结婚 年节后结伴离婚
“都知道登记结婚要选个好日子,所以那些所谓的吉日就成了集中结婚登记日。其实,离婚也不例外。”婚姻登记处工会主席刘锡钢说,他今年50多岁了,是处里的“老人”,一年到头干这个活发现,离婚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一般过年过节之后,还有四五月份,都是离婚的高峰期。
刘锡钢分析说,春天,是充满希望的季节。对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人来说,同样是充满了希望。一对相爱的人儿,他们憧憬和期待着走进未来的幸福新生活,纷纷趁着大好的明媚春光走进围城。可围城里的一对对“怨偶冤家”,也早已忍耐到了极限,春天来了,正是赶紧了结眼前这段不堪的婚姻生活、寻找未来新生活的一个契机。“这个季节,正是结婚和离婚的交汇点和双高峰。”刘锡钢说。
以前等着批条子 现在一天赶一月
说起当下持续不断的离婚热潮,刘锡钢说,一个婚姻的解体,其实也不完全归咎于《新婚姻法》离婚手续简化所致。大多数人认为,手续过简,有利也有弊。但过于简化和快速,很容易导致那些一时冲动的夫妇离婚。
刘锡钢回忆说,现在一天办理的离婚登记,赶上以前的一个月的量了。那时候,离婚者的确是需要鼓足很大的勇气,大部分离婚者都是迫不得已才走这一步的。第一,男女双方到单位开介绍信,这一关就不好过。介绍信上还有单位电话联系人,供登记处去核实。二是,一个月的离婚时间,前15天是冷静期,后15天是核查和调解期。“那时,我经常到不同的单位去调查核实,有时候会接到熟人的求情,叫‘高抬贵手’,还会经常接到领导写来的条子……你想想有多难?”
除了解放初期50年代和文革时期的两次离婚高峰外,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离婚率一直高居不下,特别是经过2003年《新婚姻法》离婚手续简化后,在大多数人眼里,离婚已经变得稀松平常了。
离婚曾经难抬头 如今越来越宽容
“今年五一,单位里有个新郎是三婚,我们还要去送红包呢,大伙都开玩笑说他是‘生财有道’。”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私下里说归说,其实觉得也没什么,毕竟是人家的私生活嘛,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冷暖自知。不像过去,一人离婚,全家难抬头。
专家介绍说,现代社会对离婚者的宽容和包容,可以说是一种进步,是一种宽松的、人性的生存空间。宽容是一种美德,也是幸福婚姻的秘诀,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对婚姻中那些轻言放弃的男男女女来说,他们以自我为中心,最缺少的恰恰是宽容和包容。
新旧婚姻登记条例有啥区别
旧:4份材料一个月,不一定能领到离婚证。原《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时需要提交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必须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新:4份材料当天可领离婚证。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只需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