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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强迫女儿离婚 丈夫意欲闹庭抢人
2012-02-1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中国江苏网2月13日讯 (刘海波 李洋 王琴)父母强迫女儿离婚,现任丈夫呼朋唤友意欲闹庭抢人,眼看矛盾即将激化,涟水法院高沟庭法官巧借智慧和耐心迅速化解此起涉及三个家庭的矛盾纠纷。

  日前,高沟法庭院内密集停放着6辆车,一位母亲拉着自己的女儿哀求其与现任丈夫离婚,如果不离婚,自己就一头撞死。同时,该女子丈夫和其亲属40多人则伺机准备抢走女子。承办法官眼看矛盾即将激化,立刻将女方及其父母带进调解室,将不相关人员隔离开,稳定女子丈夫及亲友情绪。

  据了解,2007年郝某(女)父母通过媒人将郝某嫁给同村的李某,按照农村风俗,郝某的父母收受了李某的彩礼,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同居后育有一子,但感情不是很好经常吵架。2010年春节后,郝某独自去无锡打工时认识薛某,于2010年6月背着家人举行仪式、登记领证,并于2011年4月生一男孩。2011年11月,郝某父母知道女儿再婚消息,立即奔赴无锡将郝某强行带回,要求其与薛某离婚。原来,郝某的前任“丈夫”李某带人去郝某的娘家要自己的“老婆”,如果郝某不回去生活,就要求郝某父母返还彩礼,郝某的父母抹不开面子,只好强行带回自己的女儿要求其与薛某离婚。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集中 在说服郝某父母上,向其阐述郝某与李某的“结婚”因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同时父母应该尊重女儿选择,现任丈夫薛某和女儿年龄相仿感情甚好,孩子也才8个月,需要夫妻二人照顾。面子和女儿的幸福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最终在承办法官调解下,薛某对自己带人闹庭的行为认错道歉,并同意和岳父母共同返还李某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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