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近年来老年离婚者增多 法官剖析个中原因
他们为何没将爱情进行到底?
福州新闻网讯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可是,老夫老妻有时也会分手。记者近日从仓山、晋安等区的法院了解到,近年来,福州市老年离婚者日渐增多,已占福州市各基层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总数的10%左右。
老年离婚者不少
“现在孩子大学毕业可以自立了,我的家庭责任已完成,不再彼此凑合了。”前几天,仓山区60多岁的项先生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状。
决定“不再凑合”的还有晋安区的李梅、于立(均为化名)。李梅、于立已结婚30多年,两子已参加工作。两人都称结婚时无感情基础,婚姻并不如意,婚后又因性格不合常发生争吵,虽然共同生活几十年,积怨却越来越深。年轻时,考虑到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而勉强维系婚姻,现在孩子已成人,双方都认为夫妻感情已不存在,要求离婚。
台江区的刘军、张敏(均为化名)结婚快40年了,儿女均已成家立业,按理说两人可以美满地共度晚年。然而事与愿违,退休前,刘军因工作原因经常不回家,引起妻子不满。退休后,刘军又迷上了跳舞,加深了老伴的怀疑,使矛盾加剧。双方已无重归于好的可能,不久前,晋安区法院判决他们离婚。
法官剖析离婚原因
晋安区法院长期研究婚姻问题的赵法官认为,这些老年夫妻离婚,主要有以下原因:
婚姻质量本来就不高,缺乏感情基础。年轻时为了孩子将就着过日子,进入晚年,夫妻感情没有得到改善,一方或双方要求摆脱不理想婚姻的愿望愈加强烈,一旦有了导火索,便会加剧矛盾,造成婚姻危机。
忽视了老年婚姻生活的艺术性。觉得人老了,没有新鲜感了,把增加夫妻感情看作无关紧要的事,于是摩擦增多,危机凸现。
有的缺乏沟通与信任。一方与异性交往引起另一方怀疑,以致矛盾加深,最终闹上法庭。值得注意的是,因此类原因离婚的老年人相当多。由此可见,在爱情、婚姻的“排他性”上,老年人与年轻人有着同样的心态。
此外,衣食无忧的老年夫妻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一旦因性格、爱好、经济支出、对晚辈教育等方面不能协调一致,又不善于求同存异,便容易产生矛盾,出现感情危机。
而在老年人出现感情危机时,一些子女对老人的精神生活、情感需求关心不够,没有及时疏导,也使矛盾得不到化解。
加强沟通很重要
赵法官认为,老年人也要对自己的晚年生活负责,加强沟通和交流,妥善处理夫妻间的矛盾,将爱情进行到底。
另外,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如何保持晚年婚姻的和谐,已成为社会问题。老年人离异,会给自身带来心理创伤。因此,关注老年人的婚姻生活应成为全社会的责任,更应成为每个家庭成员义不容辞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