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离婚! 新婚姻法再次潮起引房屋拆迁纠纷
某男和某女于1996年结婚,婚后感情和谐稳定。2007年因为拆迁,男方一家获得了两套拆迁房屋,均登记在男方名下。其后几年因为种种原因,两人之间争吵频发,今年上半年他们打算离婚。两人对于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没什么争议,问题主要在那两套拆迁安置房。
本来经过大半年的谈判,男方同意和她房产各一半,并在一个多月前,双方已经达成了口头协议,就差到民政局办手续了。前几天,男方突然反悔了,说按照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她最多只能拿到两套房子1/4的产权。因为男方认为,拆迁时他们夫妻二人名下的房屋只有一套,男方的父母将他们名下的房屋赠与了男方,男方才得到两套房子。他父母赠与的对象是自己,因此赠与的房子也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问:本案中两套拆迁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刘春荣律师认为:房屋以其产权证登记内容确认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房产证登记男方的名字房子就应该是男方的。但是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没有明确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予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明确表示只给某一方的除外。本案中,男方的父母在将他们的房屋进行赠予时,正是某男与某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子仅赠予男方一人。因此本案中的两套拆迁房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刘积波律师认为:某女只能取得其中一套房屋二分之一的产权,理由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本案而言,在房屋拆迁前某男与某女夫妻只有一套房屋,拆迁后登记在某男名下的二套房屋,其中一套是某男父母自己的房屋置换的,应视为某男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一种特殊形式,且其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故其中一套房屋应为某男个人财产完全符合上述解释的规定,为此,二套房屋只有一套是某男与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某女只能得到其中一套房屋的二分之一。
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隋东律师认为:《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本案中赠与男方的房产应为男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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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我国的房地产调控进入了一个怪圈:政策密集出台,政策力度也越来越大,甚至动用了“限购”、“约谈”、“监察”等非常规手段让“地方政府对房价上涨负责”,但市场的表现却让人大跌眼镜。从全国总体看,房价仅仅在2010年4月份“国十条”房地产调控政策(被称之为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后出现连续三个月的下跌,而后房价一直是上涨的。即使是严格实行限购的北京、上海等城市,住房交易量出现了大幅度的萎缩,但价格依然很坚挺。
经过几轮市场与政策的博弈,市场已经看穿了政府的政策底线:“保增长”比“稳定住房价格”重要。既然政策的底线是“保增长”,那么,在世界经济还没有真正复苏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必然还要依靠房地产投资来“保增长”。因此,市场认为:政府对房价的调控只是让它放缓上涨的速度,绝对不敢让房价下跌;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持续时间太长。这就是市场对2010年房地产调控的预期。房地产开发商不愿意降价销售已经建好的房子,资金紧张的开发商宁愿高价从市场拆借资金来维持资金周转也不愿意降价销售。
2010年以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其市场反应基本上可以作证笔者的上述推论。2010年初至2011年上半年,政府先后四次出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核心是在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俗称为“新国十条”)。“国十条”被称之为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几乎涉及了所有能够使用的政策工具。在政策出台初期,交易量迅速下降。根据中原地产的数据,5月份北京、上海等五个城市的二手住宅交易量比3月份下降了75%左右。同时,价格也出现明显下降。深圳、上海和北京的价格调整幅度最大,5月份之后累计最大跌幅分别为7.3%、6.3%和6.9%。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国十条”出台后二手房价格环比连续三个月出现下跌,跌幅为最近两年来最大。但随后二手房价又开始出现上涨,2010年8月份环比上涨0 .1%,9月环比上涨0 .5%,涨幅明显加快。说明“国十条”只是对市场产生了短期冲击,并没有改变市场运行的趋势。
尽管房地产调控力度在9月底的政策里进一步加大,不仅将按揭贷款的条件进一步收紧,而且明显加大了对非本地居民买房的限制。但市场反应似乎很平淡。可见,相机抉择的调控政策难以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然而却会带来较为严重的负面后果,最突出的表现是增大下一轮调控的成本。经历多轮调控之后,地产商已是博弈的老手,对于政府的调控政策死扛硬撑,博的就是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性”,政府若想取得政策效果,只有在政策力度上不断加码,调控成本增加也就不可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