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收购店收来手榴弹 雇工被炸身亡家属获赔偿
2011-08-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一废品收购店把手榴弹当废品收购,该店雇工廖某在整理废品时,手榴弹突然爆炸,导致廖某被当场炸死。
近日,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决店主张某赔偿原告郑某因其儿子廖某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被告张某因收购废品需要帮手,遂雇请原告郑某之子廖某为其做帮工,帮助收购及整理废品,除每天中午在被告张某家吃一餐午饭外,外加每天3至5元的工资给廖某。2005年7月8日,当廖某像往常一样在被告张某家为其整理收购回来的废品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廖某当场死亡。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实爆炸物系手榴弹。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廖某受被告张某雇请,被告张某作为雇主,应对其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