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法案例 > 离婚损害赔偿案例 > 正文
因出轨离婚无过错方能否索要赔偿
2016-04-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易X与王Y的夫妻关系不睦,时常发生纠纷,易X怀疑其夫王Y有外遇,2009年1月8日,易X发现王Y与张Z(女)行为不轨,便于深夜12时许,约集多人,强行闯入张Z家中,发现王、张二人正在床上睡起,双方于是发生冲突、打斗。

  纠纷中,易X家人将王、张二人打伤后,当即报告了“110”。110干警赶到现场后,将受伤的众人疏散,纠纷得以平息。

  因出轨离婚无过错方能否索要赔偿

  事后,易X向法院起诉与王Y离婚,并举出当晚将王张二人捉奸在床的证据,要求王Y赔偿其精神损害费。对易X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也就是说,不包括偶尔的、隐蔽的婚外性行为。因本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易X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