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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遭妻子暴打 起诉离婚获赔案
2011-05-1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丈夫遭受妻子暴力侵害后,以妻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妻子同意赔偿丈夫50万元。

  丈夫被打得受不了

  37岁的袁某与小他6岁的妻子陈某婚后育有一子。袁某是一名建筑包工头,生意越做越大,但夫妻关系却走下坡路。从2001年起,陈某怀疑丈夫有外遇,争吵得激烈时,陈某多次用酒瓶和茶杯砸伤丈夫。今年8月,陈某把丈夫的手臂砍得缝了20多针。

  今年9月,袁某以妻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立案时,袁某通过律师向法院补充说,曾多次被妻子限制人身自由,要求法院尽快处理,并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要求法院禁止妻子对他骚扰和跟踪,禁止妻子锁门限制人身自由,禁止妻子在距离他住所和工作场所200米内活动。

  妻子同意离婚获偿50万

  承办法官收案后意识到,这起家庭女暴力案件,对家庭就像个定时炸弹,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随时受到威胁,但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尚未试点适用“人身保护令”,于是决定在立案前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看到袁某脸颊、头皮、手臂上有刺伤、刀伤,妻子陈某双臂上、小腿上也有明显的淤青。陈某主张:丈夫有几百万元工程应收款,担心他收款后转移掉,才把他锁在家里。袁某表示,愿意抚养孩子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双方对财产争执很大,几个回合下来,最终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丈夫补偿妻子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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