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很多人都知道,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都需要两个以上没有厉害关系的人来进行见证事宜,那么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相信大家都很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本人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自书遗嘱,可以不要见证人。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但是,紧急情况下,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自书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没有见证人可以有效吗
没有见证人有效的遗嘱有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而对于代书遗嘱是需要有见证人见证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的遗嘱为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不要求必须有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下列人员不能称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受遗赠人以及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公证遗嘱撤销后自书遗嘱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四十二条“存在不同形式的内容相互抵触的数份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的规定,此时自书遗嘱的效力低于公证遗嘱,如该公证遗嘱未被撤销的话,应按其分配遗产。
相反,那种认为“内容相互抵触的公证遗嘱撤销了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的效力自公证遗嘱生效时即行终止”的观点,是对单方法律行为变更与撤销效力的误读。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自书遗嘱顺理成章成为其存留的唯一遗嘱,也即“最后所立的遗嘱”,自书遗嘱的效力也随着公证遗嘱的撤销而自然“恢复”。但这种“恢复”并不是从无效到有效的转变,而是从低效力向高效力的转变。
虽然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都属于法律中的法定形式,但是就效力来看,还是公证遗嘱的效力要大于自书遗嘱。法律中有规定,自书遗嘱是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而要想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所以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时候,可以看看其中是否有公证遗嘱,若有则一般就是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了。
离婚法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依据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需要见证人的,见证人不是自书遗嘱的必要条件,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欢迎进行华律网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