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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需要满足的条件及处理程序
2018-05-0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可撤销婚姻是什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成为可撤销婚姻?要知道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就需要了解申请撤销婚姻的基本条件,一般是当事人不满足结婚要件,法律赋予其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下面由离婚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可撤销婚姻概念简述: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二、可撤销婚姻处理程序:

  (一)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

  1、申请人须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2、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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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撤销婚姻申请书证明材料: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以上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可撤销婚姻需要满足的条件及处理程序”的内容。由此可见,撤销婚姻也是需要遵循以上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离婚法律网在线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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