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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父母出资购房的产权分割
2011-05-0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父母出资购房的房屋产权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应当如何处理?

  父母出资购房的房屋产权如何处理?

  答: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屋产权因处理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别,大致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房屋产权归家庭共有:父母与子女的名字共同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

  2、出借:由子女向父母打借条,并保存好银行汇款等凭证。借条须有子女及配偶的签名,并说明借款用途;

  3、赠与: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完全出资并将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以推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推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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