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法律咨询问答 > 正文
婚前财产婚后“结果” 孳息是共同财产吗?
2011-01-1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中就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司法判决也不进一样。《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该问题没有明确界定,婚姻法仅仅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

  分析

  根据司法实践总结,一般来婚前一方的股权在婚后的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转让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出租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卖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什么这么认为呢?因为主要看夫妻有没有为收益做出贡献,比如股权分红,虽然是婚前一方的股权,但是婚后,一方管理、经营自己的公司或股权,另一方操劳家务或在其他行业,各自的行为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都消耗夫妻共同财产,都消耗夫妻共同劳动,当然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出租,需要经营、管理,股票、基金需要费劲信息考虑,这些行为都是劳动,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其中收益或亏损当然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至于存款本金即利息或股权转让款就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即使不付出、不劳动,它们也会有这些收益的。但如果能证明非房屋所有人的他方并未参与房屋的经营管理,则房屋的租金收益仍应属于个人财产。当然,离婚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