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很多人都会选择婚前试婚,那么就会同居,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同居期间双方会有一些共同财产,那么分手的时候也会产生财产纠纷。这个时候,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首先要明确下同居财产的范围,财产的性质,以及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综合来说明一下同居财产如何分割,接下来跟离婚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同居概念及范围的界定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同居的构成要件:
1、同居主体是男女双方。
2、未经结婚登记。
3、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4、以公开的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
同居的范围可概括为四种: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4、婚外或同居外之姘居。即秘密同居。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范围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三、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本人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据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博彩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
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和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四、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五、对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同居前后财产的处理原则是:
1、个人财产
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
2、共同财产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5)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上文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整理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同居期间的财产也有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处理方法也都是不同的,因为同居不像结婚登记后的关系,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所以很多财产也不好举证说明,小编建议,能协商的还是尽量协商,各退一步,万一真协商不了,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律师,会给你提供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