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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7-10-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男女在结婚后,很多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是日后离婚,这部分财产就要进行分割。那么一方在婚后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遗产,此时是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详细了解。

  一、婚后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综上可知,在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通常情况下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但要是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那么就按照夫妻个人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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