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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婚内一方欠债是个人债务
2017-10-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为什么婚内一方欠债是个人债务?按道理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啊。法律中对此是做了原则性规定的,但也允许例外的存在。下面,小编详细分析其中的法理。

  一、为什么婚内一方欠债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要考虑两个判断标准 :一是如果夫妻举债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二是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目前,民间借贷等案件纠纷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越来越多。因此,建议家庭对于大额举债,应由夫妻共同签字。

  二、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伴随该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

  4、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5、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的债务等;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原则之外是存在个别例外的,而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就属于夫妻一方债务,在进行偿还的时候是应该由夫妻一方承担清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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