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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残疾赔偿金 夫妻离婚无权要求分割
2016-06-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小芳和王某均为外地来京的务工人员,双方虽然已经结婚十几年,但由于当初是经人介绍相识,认识时间不长便结了婚,感情基础不牢固,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

  2015年8月,小芳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于夫妻共同存款的余额有争议,法官遂对其账户中每笔钱的收支明细逐一进行核对。

  在核对收支账目的过程中,涉及到一笔15万的进账。法官询问夫妻双方了解到,2013年,两人的小孩在路边玩耍时被一辆车倒车时剐倒,造成骨折,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当时经向法院诉讼,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了一笔钱,这15万系孩子受伤致残的赔偿金。

  法官告知夫妻二人,残疾赔偿金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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