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法律咨询问答 > 正文
分居期间所挣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4-08-1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夫妻分居期间所挣财产是归各自呢?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文,离婚法律网小编结合案例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友问:我与丈夫感情不和,想与他离婚,他一直不同意,我便搬了出来,至今已分居五年,现在我想到法院起诉离婚,请问这五年中我们各自所挣的财产是不是归各自所有?

  律师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婚姻法》第十七条进行了补充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上所诉,你与你丈夫只是分居并未离婚,因此你们在分居期间取得的工资等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当财产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时,该财产才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推荐阅读: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