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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兄弟姊妹关系
2005-06-28
作者:未知
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国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姊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丧失劳动能力,孤老无依的兄、姊,应予赡养。在没有第一顺序
继承
人时,兄弟姊妹之间可以互相
继承
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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