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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
2017-02-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父母不仅对未成年子女有义务,同时还负有一定的责任,我们熟知的就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导、监管责任。那么,除此之外,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还有哪些呢?对此,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综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责任。

  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

  二、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了解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主要包括哪些了。现实中,有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就不积极履行自己对子女的义务,通常表现为不支付抚养费,对子女不管不问,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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