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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2011-07-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若一方想变更抚养权,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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