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归那方抚养?
2011-07-1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
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六、被抚育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按子女的选择,直接抚养,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许。
离婚律师为你解忧
抚养权知识排行榜
- 01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取证方式有
- 02人身损害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
- 03抚养权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 04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 05子女变更抚养权规定
- 06 有孩子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07发现孩子成长环境差可申请变
- 08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
- 09抚养权可以转让吗
- 10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