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正文
抚养权纠纷如何处理
2020-04-2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进行物质经济抚养的一项人身权利,如果夫妻双方要离婚就会产生争夺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不一致的话,就要带走法院进行审理。那么抚养权纠纷如何处理?阅读完以下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抚养权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子女抚养权纠纷有争议处理如下:

  夫妻离婚,孩子是爸妈的心头肉,夫妻双方都不舍得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为了离婚大战的必争之地。当然也有极少数夫妻都不想抚养孩子。无论是争还是推,协商不成,只能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判法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存在如下情形之一会优先考虑其获得抚养权:第一种: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第二种: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第三种: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

  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

  二、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第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第二、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第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三、抚养权能否强制执行

  抚养权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与强制执行财产不同,这其实是属于强制执行行为,而且因为婚姻家庭要特别照顾情感伦理的特殊性,所以说这类强制执行自然有其特殊性。

  抚养权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抚养权纠纷如何处理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女方生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律师。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