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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怎么转让
2017-05-3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是不能进行转让的,毕竟这是涉及到人身权利的事情。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是可以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那么你知道抚养权怎么变更吗?

  一、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总原则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2)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3)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综上所述,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法院的判决不一定就是最合适的。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根本目的。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本来就很大,希望父母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估计一下孩子的感受。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才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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