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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
2017-03-2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通常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此时不仅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与父母的利益相关的,因此要谨慎对待处理。而法律在这方面也作出了原则性要求,那到底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一)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二)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三)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四)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当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已经有所了解吧,若是父母协商确实抚养权的话,此时可以充分协商之后确定抚养权归属,但要是由法官进行判决,那么最根本的原则就是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当然除此之外还会辅助一些其他的原则。换言之,在法官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哪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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