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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请求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呢?
2016-10-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如果抚养权已经给了对方,现在想变更,如何才能请求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呢?

   请求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对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法院在判决时,既要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又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时还要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这种情况下,若想得到法院支持,那么在提起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诉讼的同时,必须提供能证明具备上述法定情形之一的有力证据,否则,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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