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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2016-04-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夫妻离婚要是双方都想要子女的抚养权的话,一般是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决。而男女双方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供有利的条件来争夺子女抚养权。下面为围绕“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为大家做简要分析。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1、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男女双方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供哪些有利条件了吧。法院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判决,一切都是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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