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正文
离婚管养权 子女有话儿
2015-11-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家庭子女抚养权问题往往衍生磨擦,政府有意透过立法推行“父母责任模式”,由昨日起就改革子女管养权法例展开四个月公众谘询,主要是取消离婚后父母“管养令”及“探视令”,改为“子女安排令”,法庭处理子女安排前,会先听取子女意见,而涉及子女重大安排,同住的父或母需要取得对方同意。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XX表示,今次改革属“文化和思维上改变”,配合时代转变,避免令子女“成为父母离婚后磨心”。

  近年本港离婚率徘徊在2.8 至3.3%左右,部分离婚家庭无法就子女管养问题上达成共识,最后需由家事法庭处理。现时法庭处理相关个案,会透过“管养令”及“探视令”来解决子女的管养事务。不过,有关方法具“胜负对决”意味,或会进一步损害双方离婚关系,同时又忽略子女自身意愿。

  张XX昨日表示,政府决定採纳法律改革委员会早前建议,改革子女管养权相关法例,草拟《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责任)条例草案》,当中最大改变的地方,是引入“父母责任”概念,取代“抚养权”概念。

  他进一步解释,现行法律以“权利”及“权能”将亲子关系分为“管养权”及“探视权”,再透过法庭“管养令”及“探视令”,决定父母双方亲子权利,做法隐含将照顾子女视为“个人权利”。而“父母责任”概念,是将照顾子女视为“父母双方持续责任”,因此父母在离婚后,双方仍有责任参与涉及子女重大决定。

  去除你赢我输心态

  张XX称,採用“子女安排令”,取代现行“管养令”及“探视令”,可去除有关子女争议的那种“你赢我输”心态,而小朋友需要与父亲或母亲一起居住,但不同住的一方并非没有责任。一般来说,与子女同住的父亲或母亲,可就子女日常生活事宜作独立决定,但涉及重大决定,则要先通知另一方或获得另一方同意。

  就何谓“重大决定”,条例草案提出,若涉及子女要改姓、离港逾一个月甚至永久离开香港,必须有父母书面同意或法院许可。若涉及重大手术、就学、宗教、结婚、改变地址、离港不超过一个月、改变国籍等,同住一方则只需书面通知不同住的父或母。

  另外,现时家事法庭处理个案时,未有聆听子女意见,是次改革将会加入机制,让子女可以向法院表达意见。张XX形容,是次改革提议是促进处理家事个案时,均以子女最佳利益作为原则。劳福局补充,是次法例改革不涉及赡养费问题。

  劳福局将与非政府机构合作,推广“父母责任模式”和公众教育工作,又会研究为社福界提供适当支援措施。而下年度预算案,局方会预留一笔款项来应付。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