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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确定孩子抚养权
2015-09-2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法院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怎样确定的?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哪些因素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理孩子抚养权案件时一般都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根本性原则,再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根据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包括: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四、其他情况:

  如果没有以上情形,可以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工作环境、居住条件、教育情况、孩子意见、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一般就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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