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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形
2013-07-1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两人离婚了,有一个哺乳期的孩子,男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上面规定哪些情形男方才可以获得抚养权呢?小编给您介绍。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父方的情形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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