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法官会把孩子判给女方?
2013-05-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夫妻两离婚了,那么孩子跟爸爸还是跟妈妈呢?法院在这方面是如何判决的呢?什么情况下会把孩子判给女方呢?下面由离婚网小编给大家介绍: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推荐阅读:
离婚律师为你解忧
抚养权知识排行榜
- 01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取证方式有
- 02人身损害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
- 03抚养权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 04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 05子女变更抚养权规定
- 06 有孩子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07发现孩子成长环境差可申请变
- 08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
- 09抚养权可以转让吗
- 10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