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有什么区别
我们都知道,遗嘱是在去世后自己财产分配的有效文件,自书遗嘱是遗嘱形式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写或者不会写就让人帮忙代写,就叫代书遗嘱,那么,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代书遗嘱仅仅是帮被继承人书写遗嘱内容但遗嘱内容意思依然是被继承人,而代理遗嘱则是不仅仅包括帮被继承人代为书写遗嘱,以自己的意思代替被继承人的遗嘱自愿。遗嘱必须由被继承人的自愿意思表达,鉴于代理遗嘱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则无效。
二、自书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三、代书遗嘱
在本人不识字、或无能力书写、或不愿亲自书写的情况下,可以由他人代写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是对代书遗嘱的概括规定,其订立的具体程序如下: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人的姓名。
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年月日及代书人、遗嘱人、其他见证人的签名等要件,缺一不可。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综上,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是完全不同的遗嘱形式,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而代书遗嘱是由代笔人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来代书遗嘱。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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