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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成立要件
2013-10-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自书遗嘱的成立要件,供大家参考。

  自书遗嘱的成立要件

  第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第二、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第三、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第四、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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