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但无权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处分他人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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