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
在我们的认知里,除非特殊的情况,一般父母的财产都是由子女依法继承的。那么在继承关系的发生以及对继承公证的处理中,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有哪些手续?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下面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这两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有哪些手续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屋遗嘱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1、当事人申办放弃遗嘱继承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综上所述,进行遗嘱继承公证需要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提交相应的资料,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对房屋遗产继承公证的规定,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