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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要具备哪些资格?
2017-07-0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是需要在临终前做好处理。公民在立遗嘱的时候,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比如,文盲由于不识字而无法自己准确知晓遗嘱的文字和内容。盲人双目失明而看不见遗嘱的内容、聋哑人不能听见遗嘱的表述等,这些人均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三、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通过遗产继承和受遗赠而能直接或者间接得到利益的人。也就是说,遗嘱中所涉及的继承人时范围、遗产分配等与他们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是遗嘱人遗产的直接获得者,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他们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也可以间接地从遗产中受益。上述这些人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存在利害关系,这些人作为遗嘱见证人,就可能会使见证失去真实、公正的意义,也不能排他们出于自身的利。益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甚至谋取私利,进行伪证,从事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活动的可能性。因而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上就是遗嘱见证人的资格,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总之,公民在立遗嘱时邀请的见证人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同时还需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为了使遗嘱更具有法律效力,也可以委托律师做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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