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港澳台居民内地如何离婚?
要和华侨、港澳台居民内地,涉外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登记离婚,一种是诉讼法院离婚,二者各有利弊,下面介绍协议登记离婚和诉讼法院离婚的如何处理,怎么和华侨、港澳台居民内地离婚?
(一)涉外离婚,内地居民、华侨、港澳台居民协议登记离婚的手续和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3.华侨,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补充说明:
(1)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特别提醒:华侨、港澳台居民内地协议离婚的,如果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内地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华侨、港澳台居民内地协议离婚的申请。
(二)涉外协议离婚程序,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步骤?
(1)出示证件。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