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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申请流程相关规定
2010-06-1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涉外结婚条件: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另一方是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及外国人。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涉外结婚申请表格:《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涉外结婚申请程序: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涉外结婚申请受理、决定机关:户口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涉外结婚申请收费:《结婚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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