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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
2017-08-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随着跨国婚姻以及出国留学工作的增多,中国大陆人在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申请登记结婚,领取港、澳、台、国外结婚证的越来越多。那么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

  1、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

  (1)委托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将公证过的结婚证送该国外交部进行认证;

  (3)将经过该国外外交部门认证的结婚证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证过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使用。

  2、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

  (1)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证机构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3、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

  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澳门公证机构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4、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涉外结婚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

  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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