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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遭受老公暴力诉离婚 离婚咋办?
2011-04-0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女方在妊娠期间多次遭受老公的暴力,并且女方在怀孕七个月老公提出离婚并多次带着老婆去做人流后因医生不给做才罢休女方该咋办?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不得提出离婚,男方即使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受理。如果男方的暴力行径足以构成犯罪,女方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甚至是直接求助于公安机关。

  咨询:

    女方在妊娠期间多次遭受老公的暴力,女方在怀孕七个月老公提出离婚并多次带着老婆去做人流后因医生不给做才罢休女方该咋办?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男方在此期间是离不成的。

  第四十三条 【家庭暴力与虐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如果男方的行径足以构成这些情况,女方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甚至是直接求助于公安机关。

  实在过不下去的话,对于这种男的,不要也罢,离婚的时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多要求一些经济赔偿与其他一些补偿。碰见这样的男人,只能以把损失减至最低为目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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