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妊娠期内老公不能起诉离婚
2011-04-0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男方在此期间是离不成的。因此,女方怀孕及哺乳期内法院不会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申请。如果男方果真想提出离婚,必须等到小孩满一周岁以后。
问:我怀孕快8个月了,之前和老公关系很平淡。他是迫于家庭的压力和对我的感激才和我结的婚。他常常借各种名义出差,甚至一个月回来一次,看他的样子一点没有将为人父的快乐。甚至流露出要离婚的念头。我想知道,如果他真的申请离婚,必须在我妊娠结束后的多长时间,法院才会受理。如果我不同意,又会如何?
答:女方怀孕及哺乳期内法院不会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申请。如果男方果真想提出离婚,必须等到小孩满一周岁以后,而且除非法院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否则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就你目前的情况,你老公尚未向你正式提出离婚,可以多交流一下,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想法。
离婚律师为你解忧
离婚法律咨询问答知识排行榜
- 01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 02存在程序瑕疵的审查离婚行为
 - 03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04怀孕期间想离婚怎么办?
 - 05怎样举证夫妻分居两年
 - 06离婚返还彩礼怎么返还
 - 07老婆要离婚彩礼给退吗
 - 08离婚退彩礼怎么退
 - 09离婚后户口不迁出可以吗
 - 10事实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家庭暴力认定及赔偿标准
离婚协议书范本2015
离婚的条件2015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抚养费包括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