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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使妈妈生活陷入窘境 妈妈该怎么办?
2011-03-2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爸妈离婚房子归爸爸一人所有,妈妈既没工作有没财产,生活陷入窘境,法律上有什么救济途径吗?

  网友咨询:

    我爸爸妈妈婚姻出现问题,经常吵架,最近妈妈下定决心,起诉离婚了。法院判决爸爸妈妈婚姻存续时居住的房子归爸爸,可是妈妈现在既没有工作又没有住处,法律上有办法救济吗?

  律师解答:

  由于你给的条件太有限,需要分情况讨论:

   情况之一

  因为你父母婚姻存续期间所居住的房产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所以法院没有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四条:“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你母亲可以要求在原房屋中暂住,不至于因为离婚而流离失所;如果经济上确有困难,可以要求你父亲提供经济帮助。

   情况之二

  你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房产归父亲,母亲取得房屋所值价值的一半或者其他等值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如果你母亲现在的状况符合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是可以要求你父亲给予适当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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