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2010-11-3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因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预防作用。
离婚律师为你解忧
离婚法律咨询问答知识排行榜
- 01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 02存在程序瑕疵的审查离婚行为
- 03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04怀孕期间想离婚怎么办?
- 05怎样举证夫妻分居两年
- 06离婚返还彩礼怎么返还
- 07老婆要离婚彩礼给退吗
- 08离婚退彩礼怎么退
- 09离婚后户口不迁出可以吗
- 10事实婚姻如何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