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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2017-11-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中国离婚率一年更比一年高。离婚的形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选择了协议离婚,那么只需要双方自愿,并对财产、子女等问题妥善处理,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就可以了。下面离婚法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的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一、什么样是情形下,经过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财产分割

  其实关于财产分割,应该是离婚案件中最常见的,夫妻由于财产分割不均,撕破脸皮的大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41条、第42条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作出了规定。简述一下就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先是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诉讼至法院,经过法院判决,然后偿还债务,最后分割财产。但是在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应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

  注意: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子女抚养问题

  首先,孩子得是亲生的。如果发现子女非亲生,那么向法院提出离婚及赔偿后,法院会判决女方向男方支付共同生活期间孩子的抚养费用以及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在孩子出生时男方就已经知晓非亲生骨肉但仍然愿意抚养,事后再提出支付抚养费等请求的,法院会因非欺诈性支付而不予支持赔偿请求。

  然后,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权的问题。

  如果年龄在2周岁以下,一般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

  如果年龄在2-10周岁,从双方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

  如果年龄在10周岁以上,考虑子女意见。

  通过上文离婚法律网小编关于离婚财产和子女问题的整理介绍,我们可以知道离婚的时候最好是协商解决,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约定好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协议不成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您需要诉讼离婚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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