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2011-08-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问题:我与张某同居了一年左右,现在发现他根本不适合我,想与他解除同居关系,但他死活不同意,我能否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呢?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您的位置:法律常识>民事类>婚姻>同居>查看 登录|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资讯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典型案例 找律师 法律导航 护身法宝 专题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问题:我与张某同居了一年左右,现在发现他根本不适合我,想与他解除同居关系,但他死活不同意,我能否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呢?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据此,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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