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或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青春补偿费,应否支持?
2011-08-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解除非法"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或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青春补偿费,应否支持?- 您的位置:法律常识>民事类>婚姻>婚姻效力>查看 登录|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资讯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典型案例 找律师 法律导航 护身法宝 专题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或离婚诉讼中,女方主张青春补..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或离婚纠纷案件中,女方主张的“青春补偿费”的性质区别于婚姻过错赔偿的请求权,也违反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该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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