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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有什么法律结果
2017-04-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要求当事人必须要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约定,然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但对于这个离婚协议来讲,一旦生效肯定就会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后果。那么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的法律结果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结果是什么

  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

  (一)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二)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三)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四)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房产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故被告严某应当无条件立即将房产过户给两个女儿,当其拒绝履行时,人民法院应当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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