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什么时候提交证据
在我们生活中,当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需要提交一些证据法院根据情况才能判离的,那么,诉讼离婚什么时候提交证据?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诉讼离婚什么时候提交证据
离婚诉讼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一般来说,法院指定的举证期不得少于30天,当事人之际协议的举证期可以少于30天。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二、分居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以及分居事实的书信或电子邮件等等;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三、分居离婚证据有哪些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点:因为分居为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的证据的证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证据,法院也未必一定会采纳。因此,对于那些试图通过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离婚的人,如果还没有分居,最好还是放弃,而转为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这样要比苦苦等待两年要快多了,而且成功率还高。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的诉讼离婚什么时候提交证据的相关内容,综上,一般来说,法院指定的举证期不得少于30天,当事人之际协议的举证期可以少于30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