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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怎么办
2020-06-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男女平等的时代,离婚率也在增长,现在离婚除了孩子的抚养权,更多的就是对于财产怎么分割这个大问题了,那么,离婚起诉流程是怎么的?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怎么办?以及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下面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一、离婚起诉流程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具体信息,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2、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3、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4、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两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5、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立案庭审查后缴费,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即可。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怎么办

  二、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怎么办

  1、如果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三、离婚怎么分财产

  1、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离婚起诉期间对方骚扰怎么办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两方的家庭中如果有父母,直系亲属死后所立的遗嘱,或者是他人赠与的合同,这两者中指定归属于哪一方的,那么将根据遗嘱合同中的条款来履行,这个是另一方带不走的。婚姻不是儿戏,不为对方考虑,也要为家庭,为父母,为孩子考虑,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有关离婚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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