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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可以起诉离婚吗
2020-06-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感情是维持一段婚姻的重要基础,如果没有了感情婚姻就会很危险。有的夫妻一旦感情不和就想要去离婚,那么感情不和真的可以起诉离婚吗?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感情不和可以起诉离婚吗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感情不和可以起诉离婚吗

  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通常首次不会判决离婚的。

  感情破裂或离婚的情形:

  因感情不合分居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受对方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者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感情不和可以起诉离婚吗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感情不和可以起诉离婚吗的相关法律规定。感情不和不一定就能够离婚,以为毕竟离婚的唯一硬性条件是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感情不和不一定就是感情破裂因此还有商量的余地,人民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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