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身患乳腺癌冷漠丈夫拒出资
赵女士和陈先生2013年相识,两人都属于大龄青年,认识三个月后便登记结婚。婚后感情较淡,还和婚前一样各自保管工资。即便如此,两人还是希望要一个孩子,来增添家庭的温馨感。可结婚一年多,赵女士一直没有怀孕。2014年底,赵女士去医院做检查时,意外查出身患乳腺癌,需要长期治疗。此后,赵女士辞去工作,专心接受治疗。一开始陈先生也给赵女士出医疗费,下班后到医院照顾赵女士,但态度始终很冷淡。赵女士生病后变得格外敏感,时间长了,也接受不了陈先生的态度。经过一次长谈,两人决定离婚。赵女士提出希望陈先生能给自己一些经济帮助,但陈先生坚决不同意。现在两人关系僵化,赵女士想起诉离婚。
赵女士找到李卉律师团队办理相关委托代理事项,接待律师了解情况后,建议赵女士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起诉解决。征得赵女士同意情况,承办律师拨通陈先生的电话。陈先生觉得离婚后自己对赵女士就再无义务,不同意给予经济帮助。
律师从法律层面向陈先生阐明,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赵女士在离婚时身患疾病,无法工作,存在一定困难,你有住房,有工作有收入,是有能力对赵女士进行帮助的。于理于法,都应给予赵女士帮助。最终,陈先生同意一次性支付赵女士 10万元。2015年9月,双方协议离婚。
其实,律师并不是只会“打官司”,对于一些没有必要的“官司”,我们也会建议不打。因此,针对这个问题,李卉律师团队特推出“离婚居间谈判”法律服务。
离婚居间谈判是指专业离婚律师运用法律知识和谈判技能,代表一方同另一方谈判,从而达成协议离婚的一种法律服务。它具有4个优点:
易协调 通过专业离婚律师向对方释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法律规定,让对方更容易接受调解意见,达成离婚目的。
耗时短 与离婚诉讼耗费3~6个月相比,离婚居间谈判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离婚协议。
费用少 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案件,需缴纳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等巨额费用,选择离婚居间谈判的经济成本要小很多。
压力小 离婚居间谈判过程短、氛围相对融洽,可减少当事人承受的离婚及诉讼双重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