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法院传票 离婚程序可以正常进行
导读:一些离婚当事人认为不理会法院的传票,和法院“躲猫猫”,离婚程序就无法进行,一方向通过诉讼离婚就无门。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积极应诉!
咨询:
我接到法院的电话,我妻子起诉要和我离婚,法院要我去拿传票。我不想离婚,朋友跟我说如果我不去拿传票,也不去法院应诉,这个官司就打不下去,她想离婚也离不成。请问:这种说法对吗?如果我不去法院拿传票,也不到庭应诉,法院会按照她单方面的陈述判我们离婚吗?
律师解答:
你朋友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首先,你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而不去法院领取传票,并不意味着法院没有送达传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因此,法院已经通过电话也就是口头传唤方式对你进行了传唤。同时,即使你不到法院签收书面传票和对方的起诉书副本,法院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包括公告方式对相关法律文书等进行送达。因此,你不到法院签收传票和其他法律文书,并不会导致诉讼无法进行下去。
在接下来的诉讼过程中,如果你不去法院应诉,法院又会作何处理呢?是不是一定要双方都到庭法院才能够判决离婚呢?事实并非如此。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即使你一直“玩失踪”,不到法庭出庭应诉,也不是像你朋友说的那样法院就不能判决离婚。法庭会根据你妻子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结合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对你们的感情是否破裂作出判断。如果法庭认定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准予离婚的情形,是可以缺席做出离婚判决,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作出处理的。因此,你不出庭只能视作你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包括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以及对她提交的证据提出质疑和提供反证的权利,也放弃了法官对你们的离婚诉讼进行调解的机会。对你而言,其实是有百弊而无一利。
总之,无论是面对婚姻中出现的问题,还是面对已经到来的离婚诉讼,逃避总不是办法,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那种“我不应诉你就离不了”的错误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